2021年01月27日
2021年1月27日,河北临港化工有限公司根据《河北临港化工有限公司尾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3月1日,具体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验收意见.pdf
2.3验收报告.pdf